湖北省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南电(武穴)分布式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武穴经济开发区火车站工业园分布式能源站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鄂发改审批服务[2019]227号,详情如下:
黄冈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送的南电(武穴)分布式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武穴经济开发区火车站工业园分布式能源站项目的节能报告收悉(项目代码:2018-421182-44-02-015696)。该项目由武穴市发展改革局核准(武发改〔2018〕154号), 核准主要建设2×50MW 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及相关配套设施。该项目节能报告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鄂发改规〔2017〕3号)和依据委托评估机构评审意见(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重咨鄂〔2019〕008号),提出如下意见:
一、不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一)该项目建设内容与项目核准批复内容有重大出入。
1.该项目核准批复的LNG 储存气化站及供热管网等重大耗能内容缺失。
2.该项目核准批复的抽凝式汽轮机发电机组功率为14MW ,与申请审查16.107MW不符。
3.该项目核准批复的总装机容量为10.9 万千瓦,与申请审查11.1242 万千瓦不符。
(二)该项目能源利用效率未达到国家相关规定。
根据《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1〕2196 号),“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全年综合利用效率应高于70%”,该项目为69.22%,没有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该项目能源供应缺保障条件。
项目主要耗能天然气,未见天然气供应协议等相关支持性文件。
(四)该项目能耗计算缺乏数据支撑,无法判断对所在地节能“双控”目标的影响程度。缺少对厂房、办公楼、宿舍、食堂的围护结构能耗分析。
二、请项目单位按照节能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再重新申请项目节能审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