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国家有关规定,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对该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见附件2。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纸质报告书:公众可到衡阳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或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现场索取,或联系邮寄。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工程(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实施的单位和个人。主要为以下:杨家台、陈家大屋、李家大屋、云山殿村、蔡家老屋、华表冲、黄家岭、太栗村、太栗小学、枣子坪、桐子山、普字三场、罗家坪、杨梅桥、李坳村、陈家洲、灵官庙村、灵官庙小学、乌鸦町、山墈、畔湖塘、望冲、庙山岭、湾塘、塔兴村、吉兴村、七眼塘、刘老屋、五雷锋、集兵镇、东湖村、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梽木村、朱瓦屋、樟木市、王木桥、集兵镇中学、集兵镇中心小学、樟木乡、岣嵝乡、伏下村、及相应村委会、乡政府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1。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点击附件1链接下载、填写公众参与意见表提出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也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各种方式发表意见。为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和反馈,希望大家在发表意见时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衡阳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樟木乡塔兴村
联系人:唐安
联系电话:15874057870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A2706号)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17楼1706
邮编:410000
联系人:乐工
联系电话:0731-84880680
传真:0731-84880680
衡阳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5日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