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上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二、建设项目概况:
上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单位为上杭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地点位于上杭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西北侧场地。建成后上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规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建设规模为600t/d,即建设2×300t垃圾焚烧炉,配1×12MW凝汽机组,一期工程建设1×300t/d焚烧锅炉配1×12MW凝汽机组。
为编制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预防影响社会稳定风险事故发生,编制好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公示征询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该工程进行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工程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您认为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
2、您认为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3、项目建设对您本人的生活带来的影响;
4、您对本项目的态度(请说明您支持或反对的理由);
5、其它意见或建议。
四、公示时时及公众提出意见方式
本次公示时间从2019年02月20日至03月05日,共计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我们保证所获得的所有信息仅用于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并对获得的资料严格保密。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上杭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丘工
电话:0597-3842079
邮箱:shljfsb@163.com
编制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林靖
电话:13960960222
邮箱:shua166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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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焚烧厂公参意见表(单位).doc
·上杭焚烧厂公参意见表(个人).doc